章: 362K 商品說明(翡翠及天然翡翠的定義)規例 條: 1 ( 已失時效而略去 ) 條: 2 「翡翠」的定義 條: 3 用於描述翡翠時「天然」的定義
附註: ( 第 362 章第 33 條 ) [2009年3月2日] 2008年第265號法律公告 (本為2008年第42號法律公告)
附註: 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使用“翡翠”或“fei cui”一詞描述某物品, 指該物品為由或 主要由下列任何一種物質或下列物質的任何組合構成的粒狀至 纖維狀的多晶集合體— (a) 硬玉; (b) 綠輝石; (c) 鈉鉻輝石。
附註: 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使用“天然”或“natural”一詞描述第 2 條所指 的翡翠,指該翡翠 —— (a) 沒有經過任何改變其晶體的結構的處理或工序;及 (b) 沒有經過任何改變其原色的處理或工序。 :: visits |